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豫办〔2021〕2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1〕189号)要求,扎实推进省委常委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大课后服务工作力度,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济源实际,现就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政治工程。系统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教育事业发展实际作出的决策部署,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更是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的热切期盼。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开展,目的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
(一)学校为主。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的责任。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有质量、能持续、受好评。
(二)自愿参加。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三)全面发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要全面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事项公开。要建立健全经费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费用使用规范。学期初收取课后服务费用,学期末进行收支核算,并将收支明细在学校醒目处公示。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要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实行“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教师可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切实减轻教师工作负担。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课后服务课程体系。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作业辅导、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益智游戏、拓展训练、安全演练、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影片等。尽量让学生在学校完成作业,提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因地制宜探索构建学科类、阅读类、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影视类、劳动类、安全教育类、综合实践类等课后服务课程体系。提供“菜单式”服务,让学生可以“选课走班”,形成“一校多品”的课后服务特色。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发挥好少年宫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二)建立课后服务师资队伍体系。学校教师是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严禁非教学一线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作业辅导,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在职在编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三)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为保证课后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2022〕4号)和《济源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济源市财政金融局 济源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济发统〔2022〕81号)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每生每月不超过80元执行。所需费用除财政按每班(以河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班级数为准)每天50元标准补贴外,通过服务性收费形式按每生每月50元标准收取。参加课后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参与天数收取。低保家庭子女以及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免费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学校要将收费标准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并按要求制定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经费管理,所收费用及时缴入财政特设账户,专款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补助。严禁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用。
(四)建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评估退出机制。中小学校书记、校长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主要监管责任人。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中的教练或教师,作为学校课后服务师资的补充。学校要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及良好的个人征信等。严格限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确有需要的,学校要建立严格的遴选、审核、准入机制,并到市教育体育局进行备案,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费用。学校要建立由教师、家长、学生代表多方参与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课后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每学期至少评估一次。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退出。
(五)建立课后服务考评机制。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课后服务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业务副校长主管课后服务工作。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依据服务质量实行等级考核,分三类进行补助,第三类占比不低于10%,严禁课后服务补助平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课后服务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更好地服务学生和家长。
(六)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保障机制。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资质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校要注意加强廉政风险管控,做好服务内容与方式、经费支出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教育体育局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以及违反规定收费、使用资金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