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区教督办〔2021〕3号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确保基层单位重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依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基层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济管教体〔2021〕23号)要求,对基层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二、督导时间
11月9日—11月30日。
三、督导内容
(一)基层单位申报的重点工作。
(二)局党组交办的其它重要工作。
四、督导要求
(一)学校自查(11月9日—12日)。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围绕督导内容开展自查自评。自查材料要突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请于11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交督导办,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dds0475@163.com。
(二)过程督导(11月15日—26日)。由督导办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听取主要领导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基层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汇总结果(11月27日—30日)。督导办对各单位督导检查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将问题分类整理上报班子会研究,形成工作台账,跟踪督导落实。同时,督导结果将以公告形式予以通报。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