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政教督[2019]12号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确保基层单位重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依据《济源市教育局2019年度基层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要求,拟决定对基层重点工作开展过程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二、督导时间
9月17日—10月18日。
三、督导事项
由督导室牵头,责任督学参与,组成督导小组,采取听取主要领导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基层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督导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将问题分类整理上报班子研究,形成工作台账,跟踪督导落实。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