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教学观念的更新及教学方法的创新,优化教学过程,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根据《济源市教师优质课评选管理办法》(济教〔2015〕107号)精神,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小学数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条件
1.全市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参评教师需承担小学数学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且师德考核合格以上,工作态度端正,教学成绩优良。
2.2017年以来未参加过本学科省、市级优质课比赛。
二、评选程序
1.初评推荐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制定优质课评选活动方案,依照“自愿申报,层层选拔”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内容认真开展初评。初评结束后,根据分配的名额按初评成绩确定市级优质课评选参赛教师。
2.报名审查
各单位确定市级参评教师名单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以下要求将材料上报市教研室233房间学科教研员处。
(1)纸质材料(共3项,均加盖单位公章)
济源示范区小学数学优质课汇总表(附件3)、单位公示现场照片(打印在一张A4纸上)、济源示范区优质课评价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
(2)电子文档
济源示范区小学数学优质课汇总表(附件3),发邮箱jysmdj@126.com中。
(3)上报时不得突破分配名额(附件1),所报信息务必规范、准确、完整,材料报送后不得再调整参赛人员和更改参赛人员信息,如有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4)报送时间截止4月30日,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参赛教师报名审查工作由基层单位负责,未举行初赛的单位和未参加初赛的教师不得上报参加决赛。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单位本学科本届参赛资格,且不得补报。
3.决赛评选
决赛采用微型课讲课答辩和现场课的方式进行。
第一轮:微型课与现场答辩。
(1)微型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80%)及答辩(20%)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出二、三等奖与一等奖候选人。
(2)时间地点
5月11日,玉川路小学多功能报告厅。
(3)参加人员
参赛选手必须参加,观摩人员自主参加。
第二轮:现场课展评。
(1)评委根据一等奖候选人,确定选手进行现场课展评,评出市级优质课一等奖。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现场点评。
(2)时间地点
5月12-13日,玉川路小学多功能报告厅。
(3)参加人员
教研室将组织开展课后研讨交流,要求中心校或市直学校至少组织60%的数学教师参加。所有参赛教师、教龄在十年以内的教师、业务领导必须参加。
4.决赛要求
参赛选手请于比赛当天7:30前把课件拷在参赛的微机上,参赛前将微型课讲稿一式7份交给评委组。第二轮展示中,评委组将根据参赛课内容安排作课班级,如有进度衔接要求,需要提前见学生、安排准备工作的,请于讲课当天上课前到学校安排,一律不得试讲。参赛教师应自觉遵守评选规程,违反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被取消参评资格者三年内不得参加优质课评选活动。
决赛期间,学科教师要认真观摩研讨,坚持“观、说、议、评”的课例研讨模式,以赛促研,以研促学,以学促教,充分发挥优质课评选活动的辐射作用。
现场作课教师,要于决赛结束一周内将参赛课的教学设计、课件、课后反思等资料打包压缩,发送至jysmdj@126.com。
三、评选奖励
市教研室根据学科评委组的评选结果,按照比例确定优质课获奖等次和名单,学年末,本学年所有优质课评选结果将在济源教育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示范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编号、行文公布,并向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对未按照决赛要求参赛的教师,列为弃权淘汰等次。
四、其他要求
所有人员注意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各方面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正确履行好职责,对自已和活动负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