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资〔2017〕325号
济源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困境儿童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47号)和《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逐步完善实施困境儿童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困境儿童是社会上特殊的弱势困难群体,是儿童群体中最脆弱、最需要保护的对象,也是社会最关注的对象。资助工作目标是:不让一名困境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资助对象
济源市所有在籍在校(园)的孤儿、特困儿童、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以民政部门认定的颁发有困境儿童证为准。
三、资助任务
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逐步实现困境儿童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
对建档立卡的学前教育阶段3—6岁困境儿童,在合格且普惠性幼儿园入园的,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同时按照年生均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对建档立卡的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同时享受省定营养改善补助每生每年800元,在校寄宿的困境儿童还可以按照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享受生活费补助。
对建档立卡的普通高中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费、住宿费,同时按照年生均3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对建档立卡的职业教育阶段困境儿童,免除学费,同时按照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困境学生还可以向市扶贫办申请年生均2000元的“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对未建档立卡的困境儿童,参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关政策执行。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困境儿童资助政策,要真抓实干形成合力,把困境儿童资助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困境儿童享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让人民群众和所有困境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之情。
附件:济源市教育局困境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济源市教育局困境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善祥
副组长:原 涛 赵忠红
成 员:杜建华 李小强 陈建伟
张海峰 吴玉红 王延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建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济源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