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2024年暑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前后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人,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假期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开展安全排查,切实消除隐患
各单位要在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各单位要重点对学校校舍、围墙、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聚集场所全面检查,有餐厅的学校还要认真组织对用气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暑假期间,特别要做好校舍、围墙、电器线路和各项设施的改造、维护和修缮工作,对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坚决停用或拆除,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设施,予以整改加固,保证安全使用;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安排专人做好暑假期间施工现场的巡查检查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出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做好职责分工及业务领域内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分包联系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校外监管科负责学科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机构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同时,常态化提醒培训机构与家长做好学生上下课时的无缝对接,避免因失控漏管造成安全意外事件。
由体育中心牵头,体育产业科负责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及健身房、游泳馆、瑜伽馆等体育健身场馆的日常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其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群众体育科负责对公共体育场馆(场地)开展安全排查,督促指导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赛事、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运动会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排查工作。
以上科室要加强对机构、场馆内的燃气使用排查,坚决杜绝在机构、场馆内使用罐装液化气、天然气、醇基燃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安全教育重点,提高学生防范意识
暑假前,各单位要利用校园电子显示屏、黑板报、展板、校园广播、网络等形式,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特点,大力宣传防溺水、防电诈、防汛、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欺凌、防意外伤害、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常识。要结合近期安全事故及相关文件精神,上好最后一节“安全教育课”,着力突出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履行好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一)防溺水。暑期气温较高,容易引发学生溺水事故。各学校在暑假前专题召开一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教育,要按照《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通知》(济管教体安〔2024〕43号)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做到“六不一会”,并通过多种形式告知、提醒学生监护人(含临时监护人)强化监护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各学校要建立防溺水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尤其关注单亲家庭、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做到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醒全覆盖。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加强与所在地相关部门、镇(街道)、村(居)委会的联系,协调落实警示标志设立、水域隐患排查、专人定时巡查等工作,共同防范暑期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防人身侵害和防诈骗。教育师生注意外出往返途中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违法活动,不到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玩耍,提高防范人身侵害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务必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切实防范电信诈骗,确保教育体育系统暑期无教职工上当受骗事件发生。要加强学生防范游戏交易类诈骗、冒充QQ好友类诈骗的宣传,教育学生认识到出租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等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触碰高压线。
(三)道路交通安全。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一是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和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二是要告诫家长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同时要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有安全隐患、非法运营的车辆,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三是驾驶电动自行车要自觉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逆向行驶;四是自驾外出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行车等现象,确保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
(四)消防安全。各单位要按照《济源市消防救援支队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济消〔2024〕29号)要求,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一是教育学生不携带火种到林区游玩,禁止野外用火,发现火情及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广泛推送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消防安全告知书》;三是让学生完成一份暑期《消防安全实践作业》;四是在学生军训、开学前后,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接受消防安全知识辅导讲座、应急疏散演练、火灾报警和灭火器使用等消防技能科目培训,提升教职员工消防安全素质。
(五)爱路护路。结合学校实际,对学生开展爱路护路教育,特别是轵城、五龙口、克井、天坛、北海、坡头等辖区铁路沿线学校要教育学生做到:不要在铁路及其沿线滞留、行走、玩耍;通过铁路道口时做到一停、二看、三听、四通过;不袭击火车;不在路轨上铺设障碍物;不违规穿越铁路;不坐卧铁路道轨;不随意移动或拆毁铁路器材;不拾捡或盗窃铁路设施;不在铁轨上及周边放牧。在学校显要位置设立爱路护路知识宣传栏,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饮食卫生安全。要教育师生暑假期间注意食品和饮食卫生,切忌暴饮暴食,防止食物中毒。开学前一周提前做好食堂卫生清洁,检查储存食品原料卫生质量状况,彻底清除腐败变质、过期等食品原材料,确保新学期食堂安全运营。
(七)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健康上网,不沉溺网络游戏,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网页,不要对陌生人透露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父母职业、家庭经济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信或单独去见网友等,随时了解掌握孩子外出情况。
四、建立假期家校对接机制
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暑假安全家长告知书》(见附件)、《学生承诺书》(可结合学校实际自拟)、《放假通知书》、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坚持每日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等向家长发送防溺水等安全提示信息,提示暑期安全注意事项,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特别是加大对“三类清单”学生和毕业班学生的教育保护力度,要求家长对孩子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及时、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五、强化假期校园安全管理
(一)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和外来人员出入校门登记检查制度;对重要财产、资料、设施以及有毒、易制毒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学校的会议室、实验室、操场等公共设施,原则上不允许向社会机构、校外人员提供使用,确需提供的,学校须经属地中心校审批备案,市直学校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安全信访科备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切实做好暑期防汛工作。各学校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逗留,在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指挥长”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逐项压实责任,确保责任无缝隙、全覆盖。要在暑假前开展一次学校防汛物资储备、校舍、场址、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校内河流、排水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紧盯地势低洼学校地下室、危化品储存室等重点区域,对责任、预案、物资、队伍、人员避险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消除,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暑假期间,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一旦出现重大汛情,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保、自救,及时控制和排除险情、灾情,减少损失。
(三)严格假期应急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安排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巡查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园建筑、视频监控、校内设施设备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值班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及相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附件:暑假安全家长告知书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