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办财〔2023〕42号)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济防抗办字〔2023〕5号)精神,为全面抓细抓实示范区各学校汛前准备工作,切实提升学校综合防灾能力,确保汛期学校师生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指挥长”制,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始终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抓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修订预案,完善体系。要结合本校防汛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应修尽修、注重实用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预案适用性针对性不强、预警与响应不联动、应急响应行动措施不具体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加强与辖区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沟通,健全防汛应急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并发布各类灾情预测预报信息。健全直达学校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确保学校防汛责任人第一时间被叫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突出极端暴雨洪涝灾害的复盘推演,磨合指挥协调机制,完善联动响应措施。
三、全面排查,强化整改。要积极主动联合辖区安全、应急等部门组织开展学校防汛物资储备、校舍、场址、在建工程、校内临时建筑、电气设备、校内河流、排水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校舍建筑要重点排查老旧校舍,洪泛区、山洪灾害高易发区校舍。排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排查发现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校舍应限制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安排专人跟踪督办,确保汛前所有隐患整治到位。
四、开展培训,增强能力。要加强防汛应急预案培训,确保预案“看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做到预案中涉及到的部门、单位和组织及其负责同志都了解预案、熟悉内容、掌握流程、明白职责。要开展不同情景、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确保汛情发生时能够紧急应对,迅速避险。推进防汛知识进教材、进校园,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组织检查,按时报送。各中心校、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在所辖责任区域学校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导检查,对责任、预案、物资、队伍、部门联动、上下互通、人员转移避险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消除,切实增强学校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各学校在做好汛前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还要持续做好日常性排查、检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安全。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检查及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整治“问题、任务、责任”清单表格等报送教育体育局安全信访科(西区229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aqxfk@163.com.
附件:隐患排查整治“问题、任务、责任”清单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