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现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五项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制定各单位的“五项管理”实施细则,并将落实情况的典型案例(文字与图片)每月8日、22日发送至jyjcjy661@163.com。
2021年12月20日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五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五项管理)的有关要求,推进育人方式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结合济源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确保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条 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作业布置科学性、合理性,管控作业总量不超标,确保学生可以开展自主性探究、实践;加强学生睡眠管理,确保学生精力充沛地投入校园生活与学习;加强学生手机进校园管控,建立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及教育引导制度;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加强体质管理,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第二章 作业管理
第三条 作业总量要求(以班级学习中等生为参照)
小学1-2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教师可结合教学内容适量布置不超过20分钟的与学生学习和生活相联系的阅读型、听说型、活动型、实践型作业任务。
3-6年级各科书面作业总量控制在每天60分钟以内。除语文、数学、英语当天可布置适量书面家庭作业外,其他学科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布置阅读型、自助型、游戏型、实践型作业。
7-9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控制在平均完成不超过90分钟。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教学的特点,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习需要,安排适量的预习型作业、社会实践型作业、阅读型作业、探究型作业。
高中各年级要合理安排各科作业时间,要根据当天的课程,安排学生完成各科作业的时间。寄宿制学校晚自习原则不安排讲授新课,以学生整理、纠错、预习和自主练习为主。
双休日、寒暑假作业:可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适量布置复习型作业、预习型作业、阅读型作业、分层型作业、社会实践型作业、探究型作业、游戏型作业等。每天书面作业时间,3-6年级小学生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生不超过90分钟,高中生不超过120分钟。
第四条 作业设计布置
(一)实施作业分层布置。尊重学生个体差异,设置“基础作业+拓展作业”分层作业,由学生自主选择相应的层级作业,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基础作业应依据课程标准,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精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启发性的习题作为作业内容,重在巩固知识;拓展作业应注重探究性、实践性,重在灵活运用。基础一般的学生可以选择只做基础层的作业,基础较好的学生可以选择做拓展提高层的作业,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收获。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
(二)丰富作业内容形式。结合学科特点,倡导推广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实践性作业和过程性作业。语文、外语等学科布置以提升学习兴趣、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为主的作业,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布置综合性、探究性为主的作业,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布置开放性、问题情境应对为主的作业,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布置以学生参与体育锻炼、艺术作品欣赏和创作等为主的相关素质提升作业,丰富作业类型,压缩作业时间。
(三)加强作业设计研究。学校要把“作业设计”作为学校学科教研、集体备课的重要内容,开展“校本作业”的实践研究,提高教师作业设计能力,提升作业整体水平。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必须要先做,要在充分掌握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规范格式、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宜的学生群体的基础上,做到作业适中、内容科学有效。教师不得利用微信或QQ群等布置作业,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线上培训,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鼓励小学各年级推行每周一次“无书面作业日”。鼓励引导学生建立“错题集”,养成主动及时整理复习的好习惯。对于选做类作业,更要通过评价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可以通过提供展示交流机会、教师点评等方式,激励参与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
(四)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文体和阅读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关注学生心理情绪,帮助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第五条 作业的批改与反馈
(一)作业批改规范
1.批改及时。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一般作业(除作文外)的批改不超过2天,作文批改不超过一周,以保证作业讲评的时效性。
2.批改规范。批改次数和学生作业的次数一致,批改符号要规范,错误有圈点或指正,有改错。
3.评价积极。要求各学科作业实行“等级+评语+日期”的批改方法,小学建议实行作业等级双批制度,一是正确率,分“优、良、合格、待合格”四个等级;二是书写的质量,分为A、B、C三个等级,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小学还可用带有激励性的标志(如小红花、五角星、笑脸等)进行评价。等级、评语和批改日期要规范书写。评价要客观公正、评语要实事求是,多用鼓励性的评语,肯定学生的成绩,遇到问题,要委婉地指出存在的不足,帮助学生找到解决的方法,使每个学生都能通过教师的作业评价语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动机。
(二)作业反馈规范
1.有发必收。教师要督促学生及时上交作业,并及时批复,从而了解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和学习上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并针对作业中出现的漏洞和缺陷及时查漏补缺,改进课堂教学。
2.有批必评。教师应及时做好学生作业的批改记录,作为讲评和辅导的依据。对学生作业的整体完成情况、主要错误及成因、好的解题思路与方法、改进意见与措施等进行必要分析,做到“教”与“学”的有效统一。
3.有错必纠。一般作业在第二天反馈,最迟在下节课前。对无故缺作业的学生要及时询问原因,进行批评教育和补做,抄袭、马虎的重做。订正形式应当统一、规范。订正不需要擦去错误内容,可在空白处重新作业。订正后的作业仍然要及时进行二次批阅。
4.有评必展。采用集体讲评和个别反馈相结合。共性的错误要引起重视,详细分析,找出根源,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个别学生出现的个性问题应考虑单独解决,尽量进行个别辅导;学生作业中独创的方法更要及时推广,成果共享。对作业特别好或有进步的学生要及时当众表扬鼓励,定期进行作业展评,通过相互欣赏比较,发挥榜样的激励引领作用,使每个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第六条 作业的控制与检查
(一)协商控制。学校要建立同班各学科作业会商机制,须按年级做好课后作业量的学科平衡工作,建立作业公示制度。每天由班主任负责协调、控制课外作业量,并有作业布置记录单(表),确保每生每天课外作业学科平衡、总量合理。每个学科只允许配备一本与教学进度相配套的课后作业本。
(二)检验抽查。学校建立对学生作业本(含配套练习册、教师编印的讲义)批改质量情况的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制度。学校要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提出要购买的教辅资料“书名”甚至指定书店,让学生及其家长代购。每项作业批改后,特别是测验、考试要及时进行讲评,并做批改记录,作为学生平时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章 睡眠管理
第七条 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第八条 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第九条 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小学:上午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下午放学时间,夏季不得晚于5:30,冬季不得晚于4:30。初中:上午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10,初中寄宿生早自习不得早于7:1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下午放学时间夏季不得晚于6:00,冬季不得晚于5:00;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第十条 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第十一条 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中小学生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进行网络游戏等。
第十二条 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第十三条 加强学生睡眠监测。各中小学要定期开展学生睡眠调研,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学生数的半数以上,通过多种途径指导家长统筹用好回家后的时间,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各中小学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发现睡眠不足的学生,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做好沟通。
第四章 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
第十四条 小学
冬 季
上午到校:7:30
上 课:8:20
放 学:12:00
下午上课:14:00
放 学:16:00
夏 季
上午到校:7:30
上 课:8:20
放 学:12:00
下午上课:15:00
放 学:17:00
第十五条 寄宿制小学
冬 季
早上起床:6:50
早 自 习:7:40
上 课:8:20
上午放学:12:00
下午上课:14:00
放 学:16:30
晚上就寝:20:00
夏 季
早上起床:6:30
早 自 习:7:40
上午上课:8:20
放 学:12:00
下午上课:14:40
放 学:17:30
晚上就寝:20:30
第十六条 初中
冬 季
上午到校:7:20
上 课:8:00
放 学:12:00
下午上课:14:00
放 学:17:00
夏 季
上午到校:7:10
上 课:8:00
放 学:12:00
下午上课:15:00
放 学:18:00
第十七条 寄宿制初中
冬 季
早上起床:6:20
早 自 习:7:10
上 课:8:00
上午放学:12:00
下午上课:14:00
放 学:17:00
晚上就寝:21:00
夏 季
早上起床:6:00
早 自 习:7:10
上午上课:8:00
放 学:12:00
下午上课:14:40
放 学:18:00
晚上就寝:21:20
第五章 手机管理
第十八条 科学制定管理办法。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学校的《手机管理实施细则》,细化管理,落实责任。
第十九条 家校协同,合力监管。各校结合实际,通过《告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学生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与规定,督促家长履行教育与监管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第二十条 教育引导,合理使用。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第二十一条 疏堵结合,畅通联系。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学校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学校要设立校内公共电话,满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第二十二条 加强教师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向学生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不得在班级微信群进行作业打卡。
第二十三条 强化过程管理。各中小学要落细落实手机管理规定,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六章 读物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加强读物管理。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根据实际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保证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十五条 严格推荐程序。各中心校、市直学校书记为读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教育体育局教材领导小组负责课外读物的审核与准入。
第二十六条 精准落实多渠道进校园读物管控。不得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在校园内销售读物;学校要建立校园书店读物的审核机制;学校要对受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进行审核把关;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第二十七条 提高图书室(馆)使用率。中小学要加强图书室(馆)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馆)的使用率,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教育体育局每年对书香校园建设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二十八条 加强检查。各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与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七章 体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开齐开足课程。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安排 4 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安排 3 课时,高中每周安排 2 课时。
第三十条 落实大课间制度。认真落实每天两个大课间制度,确保每天 1 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引导学生每节课间走出教室适量活动放松。
第三十一条 做好眼保健操。落实好《河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建立学生视力状况监测机制,每学期实施 2 次全覆盖视力筛查,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各做 1 次眼保健操。
第三十二条 加强校外锻炼与实践。落实劳动教育课程和体育校外锻炼1小时,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
第三十三条 加强体质健康监测。严格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落实,健全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抽测复核制度,强化管理实施。
第三十四条 开展竞赛活动。常态化开展全员参与的体育运动会和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提高思想认识。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是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大事,也是广大家长的烦心事,每位教育工作者要站在为国家为民族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的高度,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做细做实各项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第三十六条 加强宣传引导。“五项管理”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小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使五项管理制度家长知晓,学生明白,让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使家长尽到监护责任,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五项管理”制度,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第三十七条 严格督查考核。示范区教育体育局将加强对中小学“五项管理”的督促指导,确保五项管理落实落细,同时将五项管理纳入学校考核实行定期督导,对“五项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个人将按照相关制度严格追责问责。